返回
《金律研究》之“绪论”

《金律研究》之“绪论”

时间:2007-11-19 8:06:03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金律研究》之“绪论”一部完整的中国通史,必须包括中国各少数民族史,这已是史家的共识。同样,一部中国法制史,如果只是津津乐道于华夏正统王朝立法建制的辉煌成就,而对各少数民族,尤其是北方少数民族入主中原所建的法制漠然置之,或视其为华夏王朝法制的附庸,那么,这部中国法制史就是残缺不全的。或者说,它不能算作一部真正的中国法制史。我国古代的少数民族,大致可作南北之分。从某种意义上崐讲,北方少数民族的历史地位较南方突出。他们多以游牧为主要生活方式,素以勇猛、强悍著称,曾多次入主华夏建立统治的,或控制中国北方,与南方汉族长期并存。从西晋末年匈奴、鲜卑、羯、氐、羌等族在中原建立十六国,到北魏统一中国北方;从辽、金、西夏与两宋的长期对峙,到元朝和清朝的大一统,历时近千年之久,几乎占了整个封建时代一半的时间。在入主中原之前,北方少数民族大多已经历漫长的发展历程,创立了富于特色的游牧民族文化。他们大多有自己的...
请先登录

>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