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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部队应急救援主力军思考看法

消防部队应急救援主力军思考看法

时间:2010-3-8 8:13:00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安全是人的最基本需求,安全权益是人民群众最重要的利益。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征程中,快速有效和科学处置各类灾害事故,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是消防部队的神圣使命和光荣职责。然而,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类灾害事故呈现出突发性强、经济损失大、人员伤亡大、政治影响大的特点。消防部队如何在新时期、新任务下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救援能力,是摆在我们面前亟待解决的课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就消防部队如何发挥作用充当应急救援主力军谈谈自己的看法。一、消防部队充当灾害事故应急救援主力军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是社会发展的需要现代灾害事故呈现出的突发性、多发性和扩展性,如不及时处置可能导致事态恶化,财物损失更大,人员伤亡更多,公共秩序更加混乱,后果更加严重。从灾害事故危害的对象和程度看,一是危及人们的安全。如生命正在或将要受到危害,人的行动或活动空间受到影响;二是危及到财物的安全。如财物正在受到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的威胁;三是影响公共秩序。如大面积或区域性停电、停水、停气,从而影响到公众的正常生活秩序。从灾害事故发展的趋势看:一是频率增加。如新工艺、新材料、新能源的不断开发利用,导致的火灾爆炸事故不断发生;工业生产的发展,不注意生态环境的保护,导致经常出现气候异常,洪涝灾害不断发生;交通运输的发达,铁路、公路等各种交通事故有增无减;各类工程建设迅猛发展,施工质量把关不严,导致工程事故时有发生。二是种类增多。现代社会人类文明程度提高,科学技术发达,新的灾害事故也难以避免地伴随着发生。如高层大跨度建筑、高架桥梁的建造,一旦出现设计、施工等质量问题,就会出现重大倒塌事故;化学危险品生产、储存、运输过程中,一旦管理措施落实不严,设备发生故障,就会出现泄漏和火灾爆炸事故等等。三是危害增大。现代化程度越高,灾害事故发生后危害越大。1984年印度波帕尔农药厂甲基已氰酸外泄事故死3150人,7万多人受到严重毒害;1997年日本沙林事件死10人;1999土耳其大地震死452人;我国1993年深圳清水河化学危险品仓库特大爆炸事故死15人;1998年,贵州朝阳坝二号隧道内发生液化石油气泄露、燃烧、爆炸事故,造成6人死亡;2004年4月重庆天原化工总厂因抢修过程中处置措施不当,造成一氯冷凝器发生泄漏,先后发生2次爆炸,事故造成9人死亡,3人受伤,15余万人紧急转移。四是人们对生活安全需求的提高。在现代化建设迅猛发展的今天,人们对生活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由满足基本要求的衣、食、住、行,发展成为要求有一个舒适、安全的环境,这就要求政府能在发生灾害事故时为其提供各种安全应急服务,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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