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中学乙方:
小学为方便两校
教师生活,本着双向互动、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合作共育的原则,促进两校和谐发展,建立全面的友好协作关系。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共育协议:一、整合教育资源,加强交流合作,达到取长补短、共同进步的目的;二、为方便两校教师子女入学。凡艾青中学的教师子女达到入学年龄可就近到曙光小学就学;凡小学的教师子女,参加中考后可就近到中学入学。两校教师子女有意到对方
学校就学,需学校出具相关证明,方可相互接收。三、两校的一些教育设施及场馆,如体育馆、运动场等,如对方因活动需要借用,双方尽量给予方便。四、协议中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盖章后生效;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代表:乙方代表:(盖章)(盖章)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