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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公安工作效率,实现警务效益最大化

提高公安工作效率,实现警务效益最大化

时间:2006-11-28 18:57:40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当前公安体制方面仍存在多个不利于公安工作发展的因素:1、警令不统一,协调性差,严重的还会因管辖权而产生矛盾。2、队伍壮大的同时也出现机关化倾向。内部分工过细,机构臃肿,不能有序地形成战斗序列。而且机关化倾向已日益向一线单位蔓延。3、警务内容不规范,非警务活动仍占用一定的警力。公安机关的作息时间不同与一般行政机关,防范、打击、管理等各项工作几乎都是全天候、24小时连轴转的,实用警力往往只能是在编人员中的五分之三或二分之一。对公安基层单位,尤其是一线部门,有时的确感到人、财、物紧张,不够用。另外如大型商贸、文体活动,按其营利性质,其安全保卫工作理应主要由举办单位请保安人员来完成,但他们为节省投入,增加保险系数,往往通过,要求公安机关的民警来承担。这既偏离了市场经济规律,又浪费了警力。5、按国家规定,公安机关应吃“皇粮”,公安经费由国家财政全额负担,但在财政包干的体制下,又难免因地方经济实力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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