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地区监察局、纠风办、卫生局联合文件号“关于对区新型
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清查的通知”要求,我县及时清查内容进行全面清查,现将清查结果报告如下:一、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专用账户在筹资阶段建立,县
财政储存专户及县合医办的收入专户和支出专户均设在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所有与新农合有关的资金包括农民自筹资金、县级配套资金、省级配套资金已存入专户。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专帐管理、专款专用、完全封闭运行,无挪用资金现象。截止到7月31日,已从县财政专户划拨万元到县合医办支出专户,并从支出专户拨付补偿资金445万元给定点医疗机构,支出专户余额万元。资金使用较为合理(无过多沉淀,目前未面临突出风险情况)。二、《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
方案(试行)》明确规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保对象为县内农村户籍人口,原则上以家庭为单位参加。到目前为止,尚未发现非农户口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情况,也没有发现农民未以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