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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下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哪些情况下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时间:2016-2-29 9:34:38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罚款收缴原则上,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当事人应当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由银行上缴国库。对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必须全部上缴国库。任何机关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私分、截留;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行政处罚决定机关返还。收支两条线,不能座收座支。依据《行政处罚法》和《省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和当场收缴罚款实施细则》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当场收缴罚款:一是适用简易程序案件,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罚款;二是适用简易程序案件,依法对公民处以20元以上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2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公民来说无法证明自己是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市、县常住人口;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来说在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市、县无固定的办公地点或经营场所。三适用简易程序案件,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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