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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用科学发展观来理解发电企业的发展

论用科学发展观来理解发电企业的发展

时间:2009-11-9 22:34:55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科学发展观就是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推进各项事业的改革和发展。从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出发,其体系具有三个最为明显的特征,与各地、各企业的发展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其一:它必须能衡量一个国家或区域或行业的“发展度”,发展度强调了生产力提高和社会进步的动力特征,即判别一个国家或区域或行业是否真正地发展?是否健康地发展?是否理性地发展?以及是否在保证生活质量和生存空间的前提下不断地发展?电力行业中,不论是核电、火电还是水电的发展,总体来说,必须稍高于同期国民生产gdp的发展速度,才能满足不断发展的人民生产、生活的需要。如果小于或等于gdp的发展速度,就会出现我国八、九十年代经常出现的“拉闸限电”或“开三停四”现象,给人民生活带来不便,使生产企业开工不足;如果发展速度过高,则会出现电力过剩,发电企业争着上网,电量贱卖,造成资源浪费,国家固定资产投资的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所以,一个行业的发展必须有一个科学的发展度。其二,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区域或行业的“协调度”,协调度强调了内在的效率和质量的概念,即强调合理地优化调控财富的来源、财富的积聚、财富的分配以及财富在满足全人类需求中的行为规范。即能否维持环境与发展之间的平衡?能否维持效率与公正之间的平衡?能否维持市场发育与政府调控之间的平衡?“协调度”从另一个角度去理解,就是要使我们社会的发展达到人与人之间和谐、物与物之间和谐、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发展。电力行业也是如此,电力行业本身有其自身的发展规律,行业内部不同类型的电厂又有各自的特点,火电和核电属于资源消耗型,生产电力的多少受主观因素影响大,生产过程中环境污染大,生产过程受上游产品的价格影响大,受地域的限制大,但受季节的影响小,而水电等属于可再生的清洁能源,环境污染小,生产过程成本低,对电网的调节能力强,但淹没土地多,建设时间长,受天气和季节影响较大,开发量所占比重小。如何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必须按科学发展观的思路进行。其三,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区域的“持续度”,即判断一个国家或区域或行业在发展进程中的长期合理性,能否维持当代与后代之间在利益分配上的平衡?持续度更加注重从“时间维”上去把握发展度和协调度。目前电力行业中的大部分装机为火电,燃烧的是煤炭,而煤炭是不可再生资源,今天我们烧了一克煤,就少给我们子孙留下一克煤,如果按现在的速度开采,估计不到一百年,我国的煤炭资源就可能枯竭,到那时,我们的子孙遇到的能源危机将比我们现在遇到的大一百倍。因此,一方面我们要提高煤炭的开采效率,二是提高火电的能源转换效率,三是提高人们节约能源的观念,四是大力开发可再生能源,五是开展科技创新,开发新型能源,开发节能产品。只有这样多管齐下,才能保持我国能源(特别是电力)供给的持续度。建立科学发展观的理论体系所表明的三大特征,即数量维(发展)、质量维(协调)、时间维(持续),从根本上表征了对于发展的完满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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