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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粮食执法大队规章制度

县粮食执法大队规章制度

时间:2008-8-29 10:01:26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县粮食执法大队是依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依法成立并经县编委批准的行政执法单位。第二条县粮食执法大队属履行行政执法的非盈利性事业单位。第三条粮食执法大队由县编委登记注册,接受县粮食局业务主管和法制办监督。第四条单位设于县镇路号,与县粮食局政策法规股合署办公。第五条单位宗旨是为了保护粮食生产者的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维护粮食流通秩序,维护合法经营者,查处打击非法经营者。第二章机构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第六条单位设执法大队队长1人,由县人事局任命。第七条设执法人员3人,社会粮食统计2人,由县粮食局在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中出文产生。一、属于粮食行政管理机关的正式在编人员;二、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的专业知识;三、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秉公执法,清正廉洁;四、按规定接受资格培训,经县人民法制办或上级粮食行政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并取得粮食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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