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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地方人大履行监督职权的思考

对地方人大履行监督职权的思考

时间:2006-12-29 9:06:40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对地方人大履行监督职权的思考监督权是人民代表大会及其的一项重要的权力。地方人大履行监督职权,是其国家权力机关的重要标志,也是保障法律实施和有效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任免权的主要手段。考察地方人大监督工作的坎坷历程,思考监督工作的成效与缺位,展望监督工作的发展未来,人大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职权,前景光明,问题不少,尚需努力。一、监督职权逐步加强,“橡皮图章”的形象正在改变一是履行法定监督职权上有新突破,地方人大能够正确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权,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1)严格审查财政预算和预算执行,使监督有了权威性。深圳市和广东省人大首先在监督财政预算及预算执行上打开了局面,为各地人大带了好头。例如,2002年深圳市人大推出了绩效审计,审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果。2003年广东省十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预算报告,提交了102个省级部门的财政预算文件和资料,支出内容细化到“目”及“项”,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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