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集贸市场卫生工作标准

集贸市场卫生工作标准

时间:2007-1-15 8:02:23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1)有健全的爱国卫生管理组织和卫生管理制度,按市场规模配备卫生管理人员(150个摊位以内配备2人,150350个摊位配34人,350个摊位以上配5人以上);管理人员佩戴统一标记,并按规定文明管理。有专人负责健康教育工作、有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栏,有宣传内容资料齐全。(2)市场内部布局合理,划行归市,功能分区,分类设摊;无摊外摊、店外摊、场外摊;文明经营,秩序良好。(3)市场室内光线、照明充足,通风换气良好。(4)有完善的供、排水设施,自来水龙头服务半径20米,有洗槽和下水道,地面基本干燥。有符合要求的冷藏设备。(5)环境整洁卫生,环卫设施齐全,有足够数量的带盖果壳箱、垃圾筒等卫生设施(大桶第35个摊位1只,小桶每12个摊位1只,自产自销蔬菜每个摊位配垃圾袋),货物摆放使用塑料周转箱。实行全日制保洁,地面、摊位整洁,无乱扔杂物、垃圾,摊收场清。垃圾袋装化,日产日清,无卫生死角。下水道定时冲洗...
请先登录

>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