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2015年乡社会抚养征收管理自查报告

2015年乡社会抚养征收管理自查报告

时间:2015-9-4 8:16:03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县卫计局:我乡按照川卫发[2014]2号《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改革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体制的通知》和川卫函[2015]132号《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关于开展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针对我乡在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于后:一、加强制度建设我乡认真贯彻落实省卫计委、省财政厅《关于改革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体制的通知》。于2014年5月及时废止了武人口发[2010]8号《武胜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武胜县公安局关于规范办理出生人口户口登记手续有关问题的通知》等不符合规定的文件,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规范执法。二、严格执法程序,强化征管工作在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中,我们主要做了:1、明确征收主体。根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四条和《四川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五条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级人民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县级...
请先登录

>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