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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三措并举促农合社科学大发展

工商局三措并举促农合社科学大发展

时间:2010-2-25 13:32:38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产生的一种全新的市场主体组织形式。在此次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中,工商局充分履职,坚持“引导不强迫、支持不包办、服务不干预”的原则,指导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科学发展,有效提高了农业生产和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加快了农业产业化经营步伐。一、简化登记程序,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登记。为了方便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注册,该局本着全心全意为合作社服务的宗旨,热情为申办者提供政策咨询服务,为合作社开辟登记注册的绿色通道。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简化登记程序,对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登记。认真总结推介“盛唐蜜蜂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一个星期快速登记注册的成功经验。为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注册,该局按照属地管辖的原则,要求各工商所加强引导和服务力度,完成本年度各乡镇成立不少于1户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工作目标。全县力争本年度发展28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并拟定在2011年末完成不少于50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的计划二、实行分类指导,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创立名牌在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名称核定时,积极为农民出谋划策,把产品的特色核定在名称中。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做大做强,引导其增强品牌意识,帮助其申请商标注册。该局在“县罗洲冬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名称核准时,指导加入“罗洲冬瓜”四字。品牌特色的加入,起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农产品的知名度提高了,市场占有率提高了,同时也为地方经济的发展作出了贡献。三、坚持回访制度,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科学发展在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及回访的过程中,正确引导其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从事经营活动,并建立与农业部门的协调机制,对其在登记和规范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办法,做农民朋友的贴心人,让他们真正享受到党和政府的优惠政策,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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