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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规模型工业企业工作通知

培育规模型工业企业工作通知

时间:2015-2-23 0:26:42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一、建立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各级工信和统计部门要建立培育规上工业企业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定期沟通所辖区域内主营业务收入超千万元规下企业成长情况,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入统的实际问题,确保企业应统尽统。二、全面掌握企业成长情况。各级工信部门作为规上企业培育工作的牵头部门,要在前期对营业收入超千万元成长性企业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加强跟踪监测,及时补充更新数据库,实时掌握企业发展动态,适时适度给予指导服务,帮助协调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三、加强企业入统指导。各级统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要加强企业入统工作的指导,规范申报材料。对已经培育企业出现相关资料欠缺的情况,要及时报告同级主管负责同志和主要负责同志,协调相关部门予以解决。为确保够规模且正常生产的企业年度审批时顺利纳入统计,客观反映工业经济运行状况,全省统计部门将会同工信部门提前开展模拟入统工作。各级统计部门要对工信部门提供的拟入统规模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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