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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以固定资产清偿债务时如何记账?

债务人以固定资产清偿债务时如何记账?

时间:2006-11-29 10:42:41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以固定资产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应先将固定资产进行清理,再按债务账面价值转销债务,将债务账面价值扣除固定资产净值和清理费用(扣除残值收入)等之后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损失或资本公积。如固定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还应结转相关的减值准备。涉及补价的,按以下规定处理:如支付补价,补价作为债务的部分偿还,借记“应付账款”等,贷记“现金”或“银行存款”;如收到补价,补价作为固定资产的补偿,借记“现金”或“银行存款”,贷记“固定资产”。例:2001年2月10日,深广公司销售一批材料给红星公司,同时收到红星公司签发并承兑的一张面值100000元、年利率7%、6个月期、到期还本付息的票据。当年8月10日,红星公司发生财务困难,无法兑现出据,经双方协议,深广公司同意红星公司用一台设备抵偿该应收票据。这台设备的历史成本为120000元,累计折旧为30000元,清理费用等1000元,计提的减值准备为9000元。假定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红星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1)计算债务重组日,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103500[100000(1+7%/2)]减:所转让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81000元(120000300009000)发生的相关费用1000元差额21500元(2)会计处理:借:固定资产清理81000固定资产减值准备9000累计折旧30000贷:固定资产120000借:固定资产清理1000贷:银行存款1000借:应付票据103500贷:固定资产清理82000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2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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