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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江河林木承包合同

练江河林木承包合同

时间:2007-6-23 7:55:14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甲方:市练江河管理处乙方:为了练江河河岸的整体开发,更好地统一管理河道堤岸的绿地林木,根据《河道管理条例》及有关文件精神,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一、甲方将练江河河堤左岸西起107国道(天中山大道)东至五里河与练江河叉口处段及右岸西起107国道(天中山大道)东至白桥路段内的杨树,发包给乙方管理。二、承包期限为五年。从二00六年十一月十五日起至二0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止。三、甲方将承包段内杨树的所有权转让给乙方,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人民币万元整。四、合同期内,乙方如果在堤上再植树木,必须征得甲方的书面批准。五、为了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汛的需要,乙方需及时清除杂草,填平雨淋沟;不得占用堤顶防汛道路;不得在堤坡上种植农作物,不得在滩地上种植高秆作物。乙方不得在河堤上建永久性房屋,如果确实需要建临时性房屋,需经甲方批准。六、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承包林段内林木的损失,甲方不负责。承包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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