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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学校”创建活动管理指南

“绿色学校”创建活动管理指南

时间:2007-1-27 8:11:13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一、省级及地市级“绿色学校”申请步骤“绿色学校”命名分省级、地市级和县级。省级“绿色学校”在地市级“绿色学校”的基础上命名。县级“绿色学校”的命名活动在地市级主管机构指导下进行,需将命名学校和相关文件向地市主管机构备案。(一)申请条件1、申请省级“绿色学校”命名的学校应具备地市级“绿色学校”称号达一年以上。申请地市级“绿色学校”命名的学校,应在当地主管机构指导下创建“绿色学校”达一年以上。2、已在主管机构登记备案。3、三年内无环境违法和受到环保处罚记录。(二)申请命名1、地市级和省级“绿色学校”每1—2年命名1次;2、具体时间由各地掌握。(三)“绿色学校”命名和指导1、命名(1)省、地市绿色学校活动主管机构每1—2年命名一次本地区的“绿色学校”。由教育部门和环保部门联合下发文件,公布“绿色学校”命名结果。(2)获得“绿色学校”称号的学校,将得到由主管机构颁发的奖牌和证书,有效期为4年。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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