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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时间:2008-10-11 12:12:34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保证乳品质量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奶业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乳品,是指生鲜乳和乳制品。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法律对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奶畜养殖者、生鲜乳收购者、乳制品生产企业和销售者对其生产、收购、运输、销售的乳品质量安全负责,是乳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者。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县级以上人民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负责奶畜饲养以及生鲜乳生产环节、收购环节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负责乳制品生产环节和乳品进出口环节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乳制品销售环节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负责乳制品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卫生主管部门依照职权负责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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