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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信托合同(国有土地使用权)

资产信托合同(国有土地使用权)

时间:2015-3-1 14:54:01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住所地:受托人:法定代表人:住所地:受益人:法定代表人:住所地:为委托人拥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信托事宜,委托人与受托人根据《信托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签订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 信托目的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自愿将其合法所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市区街道村街地块号宗地〉)信托给受托人进行经营管理,获取收益。第二条 受益人委托人指定本信托的唯一受益人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三条 信托生效及信托合同的登记本信托在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后即生效。本信托的登记由委托人负责办理。第四条 信托资产的交付本信托项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在委托人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之时起予以交付。第五条 信托期限信托期限为月,自委托人取得关于上述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之时起计算。第六条 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一)委托人的权利有权了解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并有权要求受托人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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