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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区代理家长与留守儿童结对关爱行动实施方案

市县区代理家长与留守儿童结对关爱行动实施方案

时间:2008-3-28 9:27:11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市(县区)代理家长与留守儿童结对关爱行动实施方案“留守儿童”是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新的农村基层群体,促进“留守儿童”健康成长是一项涉及到千家万户的社会系统工程,也是一项事关社会和谐的长期任务。根据全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浙妇[2008]1号文件和丽妇[2008]3号文件要求,为动员社会力量关心、关爱留守儿童,使他们与其他孩子一样健康成长,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代理家长与留守儿童结对关爱行动。现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如下:一、活动目标留守儿童指年龄在十八周岁以下、父母均连续外出工作数月,或全年累计外出六个月以上的在家儿童。此项关爱活动以帮助留守儿童健康成长为宗旨,以帮扶留守儿童弥补感情缺失、提高道德素养为目标,以动员组织社会力量关爱留守儿童为重点。本着“动真情、想实招、办实事、求实效”的原则,启动代理家长结对“留守儿童”的关爱活动,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留守儿童工作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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