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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重新确立诚实信用原则

浅论重新确立诚实信用原则

时间:2007-1-6 14:57:14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浅论重新确立诚实信用原则【摘要】诚实信用原则是我国民商法的基本原则,然而在我国进行市场经济改革的过程中忽视了信用制度的建立,使诚实信用问题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瓶颈。本文从诚实信用原则对个人和企业切身利益的影响出发,论述诚实信用原则是如何被放弃以及怎样重新确立诚实信用原则在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关键词】诚实信用原则信用记录重建诚实信用自由裁量权【正文】诚实信用原则要求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达成双方的利益平衡,以及当事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平衡。诚实信用不仅是契约法的原则——即不仅具有补欺不诈、自觉履约的本义而且被赋予民法实务一般方法的价值。一方面,是法院解释契约、解释其他意思表示(例如遗嘱),从而干预生活,调整当事人利益冲突的依据和指导原则;另一方面,又是法院演进法律、填补法律漏洞的依据和指导原则。这一原则包含两个方面:一是“诚信要求”,二是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在这一原则中最重要又是最基本的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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