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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违约 谁担责——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的处理原则

谁违约 谁担责——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的处理原则

时间:2006-11-29 9:48:41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农村土地新一轮承包工作在1998年冬就已结束,由于种种原因,有关新一轮土地承包合同的纠纷时有发生,并不断诉至人民法院。为了更好地审理这类案件,笔者对这类纠纷的规律及处理原则作一粗浅探讨。一、发包方和承包方在土地承包合同中都有哪些违约行为?(一)发包方的违约行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发包方一般是享有土地所有权的村民小组。而有的村民小组的代表人没有认识到作为发包方的村民小组,与承包方的农户之间是平等的合同主体关系,合同一经订立生效,双方都必须受合同的约束。1.单方中途中止承包合同。有的村民小组常以行政命令式的行为,迫使承包方的农户把承包的土地退还村民小组。2.单方擅自变更合同内容。许多村民小组与农户之间没有签订完整的书面合同,对一些权利义务只是口头上说一说,一些村民小组不经承包方同意便随意变更双方的权利义务,如增加田亩税,加重对方的负担等。3.非法侵犯承包经营者的经营自主权。农户承包后,便依法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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