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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管理文明单位评比暂行办法

救助管理文明单位评比暂行办法

时间:2009-1-6 2:26:16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救助管理文明单位评比暂行办法为了深入贯彻《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民政部《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四川省救助管理工作暂行规范》,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优质服务,树文明新风活动,加强和促进救助管理站的全面建设,努力把救助管理站建设成为民政系统基层文明服务单位,根据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定本办法。一、评比内容及标准(100分)(一)依法行政方面(10分)1.严格执行《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民政部《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四川省救助管理工作暂行规范》等法规、政策,依法保障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生活权益。(4分)2.救助管理站正式工作人员须经同级民政部门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3分)3.依法开展救助管理工作,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求助对象及时救助,受助人员进站、离站手续完备,救助措施到位、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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