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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场河砂砖厂行业税收管理制度

石场河砂砖厂行业税收管理制度

时间:2014-10-12 21:44:57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石料开采、河砂开采和砖生产行业的税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堵塞税收漏洞,保障国家税收收入,增加地方财源,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一条凡在仁化县范围内从事开采石料、开采河砂、砖生产(包括红砖、红砂砖、水泥砖)的纳税人,均适用本办法。第二条税务部门(县国税局、县地税局,下同)应当对辖区内已开业从事石场、河砂、砖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逐户进行实地调查,掌握业主经营地址,生产能力、经营方式、生产周期、产品类型、市场价格以及供电来源等基本情况,切实加强税源管理。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资料向税务部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未办理营业执照的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资料向税务部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第三条纳税人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进行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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