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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2009年关于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县委2009年关于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时间:2009-5-7 6:50:31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县委2009年关于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和省委《意见》,加快推进我市农村改革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一、以《决定》和《意见》为指针,策应农村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关系全市发展的大局。抓住难得的历史机遇,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发展,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繁荣,是适应农村改革发展新形势,顺应广大农民新期待,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的重要保障。中央全会通过的《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省委出台的《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意见》,深刻阐述了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重大意义,明确提出了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重大原则,全面部署了加强农村制度建设、积极发展现代农业、加快发展农村公共事业的各项任务,并对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提出了新的要求,具有很强的思想性、指导性、操作性,充分体现了党的十七大精神,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观要求,充分体现了农村基层实际和农民群众意愿,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村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和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我市改革开放30年尤其是近十年来,我市农村改革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积累了宝贵经验,农村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农民物质文化生活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村民自治制度更加完善,农民民主权利得到切实保障。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明显推进,农村教育、科技、文化、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农民享受公共福利和生活保障水平显著提高。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生产体系基本形成,农村人居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农村改革发展整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进入加快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关键时刻,进入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新格局的重要时期。实践表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创新创优是活力所在。正因为我们把创新创优贯穿于新农村建设的整个过程、各个方面,才使得我市新农村建设富有特色和成效;统揽统筹是根本途径。正因为我们统揽“三农”全局、统筹城乡发展,把农业、农村、农民,把农村一、二、三次产业发展统揽起来考虑,将城市发展与农村发展统筹运作,才逐步改变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滞后的状况,有效促进“三农”问题的高效突破;富民强村是永恒主题。正因为我们始终把增加农民收入、增强村级实力作为新农村建设的工作主线,才使得新农村建设“发展”的主题唱得更响,工作举措抓得更实;民意民愿是力量之源。正因为我们始终坚持在“尊农”中改进工作思路,在“尊农”中探索发展举措,在“尊农”中建设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新农村,从长计议谋规划,脚踏实地抓建设,把主要财力、主要精力用在解决农民反映最强烈、要求最迫切、利益最直接的问题上,才得到了人民群众的热烈拥护。当前,我市正处于早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关键阶段,农业农村发展正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在全市改革发展大局中,最需要加强的是农业基础,最需要扶持的是农村发展,最需要加快的是农民增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市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既有许多有利条件,也面临不少矛盾和问题。主要是农民收入水平较低,农民持续增收难度加大,城乡收入差距仍在扩大;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不高,农民组织化程度较低,农业发展方式仍然粗放;农村公共事业滞后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水平亟待提升,根本改变农村面貌任务艰巨;农村体制机制还不完善,农村劳动力转移供求结构性矛盾突出,农产品市场体系、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尚未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比较脆弱;农村就业方式、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发生深刻变化,加强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和社会管理任务繁重。务必牢牢把握农村改革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坚持以市场为取向,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认清形势,抓住机遇,迎难而上,走出一条有特色的农业现代化道路,奋力开创农村改革发展的崭新局面,以农村改革发展的新突破带动全局改革,推进全面发展。二、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拓展农村改革发展新思路(一)农村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江苏省委《决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农村改革发展的战略任务、基本方向和根本要求,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战略任务,瞄准“勇当江苏跨越发展的领先者、江北科学发展的排头兵、苏中和谐发展的领头羊”的新目标,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坚持以产业化提升农业、工业化致富农民、城市化带动农村,坚持以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为中心任务,创新体制机制,城乡协调互动,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二)农村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形成农民增收长效机制,农民家庭经营收入和工资性、财产性、转移性收入不断提高,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2012年突破1万元,2020年达到2.5万元左右,力争在2015年比全国提前5年、全省提前3年翻一番。农村改革创新和制度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建立特色突出的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基本形成农村生产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经济体制更加健全,充分释放城乡发展活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全面建立。农业生产规模化、经营产业化、服务社会化水平全面提高,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显著增强,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供给得到有效保障,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大幅度提升,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面推进,农村教育、科技、文化、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农民享受公共福利和生活保障水平显著提高。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农民民主权利得到切实保障。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生产体系基本形成,农村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显著改善,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三)农村改革发展的基本原则。一是把促进农民增收作为“三农”工作的核心任务。广辟农民增收渠道,大力发展现代高效农业,推动农民就业创业,促进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二是把切实保障农民权益作为农村改革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保障农民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权益,促进农民全面发展,充分发挥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作用。三是把推进农业现代化作为农村改革发展的重要目标。加快农业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创新,大力推进农业科技进步,不断提高农业的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水平,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和资源利用率。四是把改革创新作为农村发展的根本动力。切实尊重农民首创精神,坚定不移地深化农村改革,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增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五是把统筹城乡作为加快农村改革发展的重要切入点。在更高层次上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建立健全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城乡协调互动发展的长效机制,合理配置发展资源和生产要素,加快形成城乡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六是把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作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政治保证。坚持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密切农村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农村和谐。三、以制度创新为抓手,抢抓农村改革发展新机遇实现农村改革发展目标,必须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在农村体制机制改革的关键环节上取得突破,为农业农村发展提供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一)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毫不动摇地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积极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加快转变农业经营方式。家庭经营要向采用先进科技和生产手段的方向转变,引导农民积极增加投入,提高集约化水平。统一经营要向发展农户联合与合作,建立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的经营服务体系的方向转变,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提升统一经营服务水平。积极支持供销合作社、农民合作组织、专业服务公司、专业技术协会、农民经纪人、农业龙头企业等提供多种形式的生产经营服务。加大扶持力度,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增加集体政策性、资源性、资产性、服务性收入。认真落实新增企企事业税收分成机制,大力盘活村级实物性资产,不断做强村级集体经济。积极投资兴建农贸市场、标准厂房、商业店铺等,通过对外出租以获取稳定租赁收入。依托“三大合作”组织,拓展服务领域,增加集体服务性收入。2009年每村实现收入10万元,2010年每村达到15万元,2012年每村达到20万元。同时,在加快和稳定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通过结对抵冲消债、清收债权还债、盘活资产还债、增收节支化债、削减高息减债、落实减免政策消债、多方筹资化债等方式促进村级债务加快化解,每村每年化解村级债务10以上。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鼓励农民通过发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多种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立健全土地流转的各项制度,加强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管理和服务,规范流转行为,维权农民权益。加快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2008年每个镇(区)都要建立有专门场所,专门人员、专项经费保证的流转交易服务中心,2009年所有村(社区)都要建立土地流转服务站,确保土地流转规范有序。市建立信息发布服务平台,有效衔接土地流转供求;制定实施承包土地流转最低保护价和片区指导价,建立流转价格自然增长机制和财政补助奖励机制。(二)推进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维护农民土地权益。全面落实地方政府耕地保护责任,严格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规模,划定落实永久基本农田,大力推进保护示范区建设,建立保护补偿机制,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健全和完善镇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制度,制定“耕地保护优秀镇”考核评比标准,严肃查处违法占用耕地特别是占用基本农田的行为,年终综合考评坚决执行耕地保护一票否决制度。加大土地复垦整理力度,实现建设占用耕地的占补平衡。组织实施“万顷良田建设工程”试点,促进农村耕地资源、建设用地资源、公共服务资源等的有效有序集聚,进一步推动其他地区的“万顷良田”建设工作。科学修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强化规划控制作用。统筹安排城乡建设用地,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严格界定公益性和经营性建设项目用地,完善征地补偿机制,依法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按照同地同价原则及时足额补偿,深入推进征地、补偿、保障“三同步”。在土地利用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以外,经批准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的非公益性项目,允许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依法通过多种形式参与开发和经营,保证农民长期受益。积极探索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管理办法,允许依法取得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通过出让、转让、出租等方式依法进行流转或抵押。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对依法取得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通过江苏省土地市场交易中心有形载体,以公开规范的方式流转,享有与国有建设用地平等权益。创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方式,结合实地现状,科学选择挂钩整理的拆旧区和建新区,减少整理成本,缩短整理周期,将撤并的农村居住点、废弃建设用地复垦成耕地,经验收合格后置换为建设用地指标,优先用于新农村建设。挂钩项目经核定批准后,按照省规定,预先启用不超过当年拆旧复垦项目面积30%的周转指标,先期用于农民住房建设。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严格宅基地管理,新建住宅必须在规划区内实施,保障农民宅基地用益物权。积极开展“双置换”改革试点,鼓励农民用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和住房置换城镇社会保障及住房保障,推进全市“进城进镇”工作。积极调整土地收益分配使用结构,加大对“三农”的投入,在国家规定政策基础上,再从土地收益中安排一定比例的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村庄复垦整理、农民宅基地置换等,推动新农村建设。(三)完善发展农村“三大合作”,加快农民增收致富步伐。到2012年,全市参加农民合作组织的农户比例达到40%,2020年达到80%。不断提高合作惠农实效。依托四大特色主导产业,充分发挥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作用,推进专业化、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化、产业化经营,提高经济效益和抗风险能力,到2010年底,全市具有一定规模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总数达到300家以上,入社农户10万户以上,带动农户数占农户总数的比例达到30以上,工商登记率达100。在保持家庭联产承包制不变的前提下,通过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大力推动土地经营权的流转,推动农村土地快速向种养能手、专业大户、龙头企业集中,实现村村组建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的目标。同时大力推进社区股份合作社建设,集镇所属社区全部建立社区股份合作社,面上人均集体经营性净资产超过2000元的村也全部建成。不断拓宽合作范围。加大农业招商力度,吸引境外资本、工商资本和民间资本开发农业,引导企业反哺农业,推动在外能人返乡投资农业,加大技术和设施投入。借助于村企结对共建平台,加快引导和鼓励合作社从生产领域向销售领域、加工领域等整个产业链拓展,从产品生产领域向专业服务领域拓展,从农业发展领域向非农产业发展领域拓展,从在本地合作发展向合作起来开发利用外地资源拓展,从合作发展经济向合作办农村各项事业、合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拓展。不断加大组织和扶持力度。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优惠政策,更多地鼓励辐射面广、带动力强的农业龙头企业与合作社建立更加紧密的合作关系,在用地、用电方面尽可能给予优惠和方便。不断提升规范化运作水平。在狠抓总量扩张的同时,更加注重合作组织质的提升,重点做好规范运作的文章。农民专业合作重点抓好分配规范,土地股份合作重点抓好组建规范,社区股份合作重点抓好管理规范。(四)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加大对“三农”的金融支持。着力构建多层次、广覆盖、防风险、可持续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积极争取股份制银行来设立分支机构,重点发展乡镇一级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到2012年基本实现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对全市乡镇的“三个全覆盖”。充分发挥财政的撬动作用,对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三农”贷款,实行单独统计、单独考核、单独奖励,确保“三农”贷款特别是农业贷款增长不低于各项贷款增长水平,确保辖内金融机构新吸收的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鼓励发展适合农村特点和需要的各种微型金融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试点,积极探索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的有效途径和办法。建立健全政府扶持、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农村信贷担保机制。市和有条件的镇(区)要组建或确定农业贷款担保机构,为“三农”贷款提供担保服务。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推选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质押贷款试点,探索农民林地、水面承包经营权、合作组织股权、农业机械等抵质押贷款方式;积极推行农户联保、农户互保、专业合作组织为成员担保等多种信用保证方式。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改制上市,增加直接融资规模。加大对农村金融的政策支持力度。对在镇(区)新设具有信贷功能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和新型农村金融组织,财政给予一定奖励;建立财政“三农”贷款补偿基金,对新增加的“三农”贷款,给予一定风险补偿;对新型农村金融组织为农服务业务缴纳的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和营业税,给予50奖励。加强农村金融监管,规范和引导民间借贷健康发展,切实防范风险。加强金融生态县建设,深入开展农村信用宣传和信用镇、信用社区、信用村、信用户、信用企业的创建工作,将中小企业和农户信用信息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促进信用程度的整体提高。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我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稳步发展养殖业保险、特色农业保险和其他涉农保险业务,努力做到符合条件的农户应保尽保,确保我市种植业政策性农业保险参保率超过省平均水平。(五)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健全强农惠农政策体系。积极调整财政支出、固定资产投资、信贷投放结构,保证各级财政对农业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保证土地出让金、耕地占用税、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等土地收益用于农业农村部分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保证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兑现执行,建立健全财政支农支出稳定增长机制。支持现代农业建设,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支持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促进做大做强。支持农业科技成果自主创新,促进先进实用技术、优良品种的引进、示范和推广。支持农村机制体制创新,增加农村发展活力。支持农村土地流转,促进土地规模经营。支持农村劳动力转移教育培训,促进农村劳动力的就业、转业、创业。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支持农村社保体系建设,促进“民生”改善。支持农保、失地保障和最低生活保障,促进保障水平的提高。支持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促进农村居民医疗保障水平提高。支持城乡环境整治,促进人居环境的整体改观。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业和农村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建设,逐步形成政府持续加大投入、农民自主增加投入、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投入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坚决执行上级农业补贴制度,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完善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切实保护粮农利益。完善粮食储备体系,逐步增加地方储备粮食数量,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市级储备指标。完善各级储备粮管理制度,确保在政府需要的时候储得进、管得好、调得出、用得上。鼓励发展粮食精深加工企业,推进粮食产业化生产经营,适当增加成品粮油储备数量,保障军需民粮供给。加强粮食购销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国有粮食企业在粮食流通过程中的主渠道作用,严格执行粮食最高库存和最低库存指令,规范流通秩序,促进市场平稳。加强“放心粮油”工程建设,强化粮食基础设施,争创省级示范粮食储备库,深化粮食企业改革。四、以“十大工程”为重点,推动农村改革发展新跨越根据中央、省、市的部署和要求,今后一段时间内,我市将重点实施高效农业规模化、农村人才、农民转移、城乡规划建设全覆盖、为农服务、农村环境、农民健康、农村文体、农村社会保障和“帮村帮户”等“十大工程”,着力推动农村改革发展新跨越。(一)转变发展方式,建设高效现代农业大力推进高效农业规模化工程。积极发展优质、高效、外向、生态、安全农业,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全面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力。(1)加快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高集约化生产水平。我市以种养园区和各类基地建设为业态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条件较为成熟,要在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础上,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粮棉油大宗农产品生产,主要通过发展产业化服务,实现适度规模经营;蔬菜、园艺等高效种植业,主要通过专业合作、土地股份合作、土地租赁等形式,实现适度规模经营;畜牧、水产等特色养殖业,主要通过发展规模养殖与推进加工流通合作,实现适度规模经营。对具有一定规模、带动农户增收明显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土地股份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给予扶持。2012年全市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面积占耕地面积的比重达到50%,年递增10。每个镇确保年新增万亩以上,每村确保300亩以上,到2018年基本实现农业适度规模经营。(2)加快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提高产业化经营水平。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积极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加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建设,组织实施国家粮食战略工程,走集约化、产业化发展路子,稳定以水稻为主要粮食种植面积,水稻面积稳定在60万亩上下。优化品种结构,推进粮食高产技术普及化,继续提高单产水平,实现粮食生产稳定发展,保障粮食有效供给。大力发展高效农业规模化,力争年增幅达6,到2012年,全市周年种植高效农业面积占耕地面积比重达到40%以上,周年加季节性高效种植面积比重达到65以上。大力发展设施园艺业、规模畜牧业和特色水产业等设施农业。今后五年,全面实施设施园艺业“8523”工程,即到2012年建成8个万亩设施镇,50的村建成设施农业专业村,建成20个千亩设施连片基地(或园区),确保三分之一的农户发展成设施农业专业户。到2010年全市设施农业面积达到10万亩(目前6万亩);到2012年达到15万亩,每年新增2万亩以上。大力发展农业龙头企业,促进农产品加工业集聚发展,鼓励龙头企业与农民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强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在农产品产区和集散地扶持建设一批骨干农产品批发市场,鼓励发展连锁、配送、专卖等现代流通业态。完善“绿色通道”政策,降低农产品运销成本。强化农业招商引资,加强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加快农业走出去步伐,提升农业外向化水平。拓展农业功能,因地制宜发展都市农业、休闲观光农业。根据国务院、省政府规定,扶持和保障高效农业建设用地,对设施农业、规模养殖、观光农业、生态农业等农业项目用地,凡不破坏耕作条件的,按照农用地进行管理;对高效农业建设中的管理、仓储用房以及配套服务等附属设施建设用地,按照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其用地指标可通过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置换方式取得,面积控制在农业项目用地规模的3%以内。(3)推进农业科技进步,提高农业科技贡献份额。建立健全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和农民教育培训体系,不断提高农业科技水平。着眼于建设现代农业,大力推进农业科技创新。重点实施良种工程,加快培育、引进、示范、试验一批粮油、蔬菜、花卉、林果、畜禽、水产等优良新品种。进一步加强测土配方施肥、设施农业高效模式和配套技术等技术研究,在水稻高产培训、蔬菜高效无公害生产、优质畜禽规模高效生态安全生产等技术攻关上取得新突破。加强优质高效安全生产、农产品保鲜储运及精深加工、循环农业及环境保护、农业工程与装备等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充分发挥公益性农业科研机构的作用,建立农业科技人才和农村能人发展基金,吸引国内外农业科技人才,培育建设农业科技创新团队。加强与大中专院校、科研单位的合作,推进农科教、产学研结合,实施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工程,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办好和新建一批现代农业科技园区、农业科技型企业,使之成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示范推广的重要载体。加快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力争3年内率先在全省建设具有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功能的乡镇或区域性农技推广综合服务中心,并落实经费保障政策,改善服务手段,提高服务水平,全面推行责任农技服务,建立村级农业服务站点,确保每个村至少有一名农技员。积极探索农业推广服务新机制,加快公益性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增强服务能力,提升服务水平。市级农技人员包干服务好市级园区,真正做到带好一个点、服务一个片、推动一个面;镇级农技人员包干服务好镇级农业园区,并确保每个村都有一名农技人员挂钩联系;市镇两级农技人员必须真正沉下去,深入到一线,确保三分之一的时间服务点上,三分之一的时间服务面上,三分之一的时间参加日常工作。建设新型农业信息服务平台,大力推进信息畅通工程,逐步健全市、镇农业信息网络,加强农业信息发布,推进农产品网上经营,把数字化视频技术和多媒体运用到农业上。(4)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健全完善农产品和覆盖农产品生产过程的标准体系,积极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保护农产品注册商标和地理标志,鼓励创建名牌农产品。鼓励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集体注册“集体商标”,创建“知名、著名、驰名”商标。严格农产品产地环境、投入品使用、生产过程全程监控,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农产品生产、收购、储运、加工、销售各个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严防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全面开展农产品产地质量安全适宜性评价,加强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使用的监督管理,积极推广使用高效、安全农业投入品,建设优质安全农产品生产基地,从源头上把好农产品准出关。加强农产品市场质量监测,扩大监督抽查范围,增加抽查密度,提高监测覆盖面,严把市场准入关。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强化农产品标识管理,实现生产记录可存储、产品流向可追踪、储运信息可查询。整合各种检测资源,完善农产品质量检测网络,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检测、监管和执法体系。加强种子、化肥、农药、饲料、兽药等农业生产资料的质量监管。(5)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针对农业基础设施薄弱环节,实行统筹规划、集中治理、配套建设,全面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防灾减灾能力,坚持不懈地搞好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长江段的治理,强化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加强如海灌区节水改造、焦港灌区节水改造、各级河道的综合整治、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如海灌区末级渠系配套工程和小型泵站改造工程等农田水利建设,采取以奖代补等形式,鼓励和支持农民广泛开展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推进高产稳产农田建设,开展土壤改良,推行测土配方施肥,提高耕地质量,不断增加高产稳产农田比重。加强农业综合开发,改善农业基础设施条件,建设高标准农田。加强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强化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加快建设鲜活农产品冷链物流系统。积极推广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重点推广高效设施农业机械。在基本实现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的基础上,围绕农业构调整,重点发展花木园艺、蔬菜等特色农机,着力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加大科技创新和技术推广力度,促进全市农业增效、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实现农业机械化又快又好发展。加强气象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农业气象灾害预测预报能力和服务水平。(二)提升综合素质,拓宽就业增收渠道大力培养适应“三农”发展需要的各级各类人才,全面提升新型农民的综合素质,努力拓展农民就业创业渠道,实现农民致富增收。(1)大力推进农村人才工程。以区域教育现代化创建为抓手,统筹城乡教育的均衡发展,统筹各类教育的协调发展,全面提高育人质量和办学效益。继续加大教育事业投入,加快布局调整和标准化学校建设,加强学校教育装备配置,确保2009年跨入“江苏省教育现代化县(市)”行列。到2020年初步建立面向所有儿童、少年、青年的层次衔接、结构合理、规模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国民教育体系,初步建立广覆盖、多层次、多形式的终身教育网络,初步建成环境美、师资优、质量高、系列化、城乡一体的优质教育体系,确保人人享有接受优质教育的机会,建成完备的教育网络体系。加强农村基层管理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农村技术人才的队伍建设。大力推进大学生村官“村村有、村村优”工程,进一步发挥其在发展富民中的促进作用,至2012年,力争每个行政村有2名大学生村官。依托党校、职业学校和其他培训途径,多层次、多形式地对农村实用人才和技术人才进行科技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科技素质,2009年力争培训5000人以上,2012年前力争培训20000人以上。创新农村人才培养形式,借助农村优秀人才联谊会,定期组织活动,通过科普讲座、参观养殖(种植)示范基地、产品信息发布等形式,促进农村优秀人才互通信息、互相交流、互相帮助,提高农村优秀人才的综合素质和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每年聘请有关专家、教授到农村开办两期科技讲座,传授先进的农村科学技术;组织农村的“土专家”通过结对带徒等形式对优秀农村青年进行科技培训,每村每年平均10对以上,让农业科学技术得到进一步推广和利用。(2)大力推进农民转移工程。实现农民转移每年达到2万人以上,农村劳动力充分转移镇村创建率达到70以上。立足本地实际,结合产业发展趋势,实行就地转移、异地输出、返乡创业,扩大农民就业和创业渠道。指导各镇(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密切关注当地区域经济、工业集中区建设,参与农村二三产业的发展,积极开发适合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岗位。通过加强规划引导和政策扶持,以生产型服务业、流通型服务业为重点,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创业基地建设,拓宽农民就业和创业途径。加强与省内外、市内外、境外劳务输入、输出地的挂钩协作,提高农民就业的稳定性。重点培植一批具有特色的省市级和全国性劳务品牌,引导农村劳动力向高收入地区、行业和工种转移输出。积极整合各类培训资源,大力发展社会化培训网络,加大对农民就业创业能力的培训,激发全市农民的创业热情,鼓励他们自主创业、艰苦创业、返乡创业,扶持农民创办资源综合利用型、农副产品加工型、出口创汇型、社区服务型等形式多样的中小企业,营造新的创业热潮,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努力形成一人创业、带动多人就业的良好格局。(三)统筹城乡发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围绕“做大规模、完善功能,做美环境、强化服务”的总体思路,加快城乡规划建设步伐,强势推进小城镇建设,激励引导农民进城进镇居住,全面提升为农服务的档次和水平,营造优美的农村人居环境。(1)大力推进城乡规划建设全覆盖工程。一方面加快推进小城镇建设进程。进一步加快城镇化建设进度,大力推进城乡道路、供电、供水、通信、环境等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提高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水平。建立农村公共设施维护和长效管理机制,提高综合利用效能。强化对集中区建设的分类指导,促进重特大项目的进一步集聚;提升发展经济中心镇和道口所在镇的工业集中区,进一步完善配套功能,包装出新;巩固发展一般镇工业集中区,在现有规模上提高土地的投入和产出强度。从解决税收分成、统计分享、项目引进奖励入手,加快制订鼓励项目投资跨镇区流动的办法,增强招商引资、项目开发的整体合力。合理调整投入布局,进一步优化各类园区的布局和规划管理,推动同类产业的聚合,鼓励重点企业向开发区及重点工业集中区集聚。在项目审批过程中,严格执行集中区规划,所有新上项目必须进区落户,尤其要高度重视在规划区外任意布点的现象。围绕基础设施建设标准高、土地投入产出强度高、入区企业技术含量高和产业集聚企业集群程度高等“四高”标准,继续开展高效示范工业集中区竞赛活动,坚持投资主体多元化原则,充分利用各种外来资本、法人资本和社会资本,适度超前,负债经营,加快集中区土地整理和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拉开核心区基础框架,确保各镇工业集中区至少实现“四通一平”。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想方设法加大投入,以充分体现地方财政对公共事业的支持和导向作用。充分盘活镇区集体资产,通过拍卖、转让等形式增加对镇区建设资金的注入。通过招商引资、三产服务业等项目的引进,让利给客商,以促进镇区的环境建设。要下决心走拆旧建新之路,盘活土地资源,让有限的土地资源通过市场化实现土地收益的最大化。通过bt、bot等形式,采取“政府承诺、分期付款”等方法加强与客商的紧密合作,实现镇区建设的“双赢”。注重城镇总体规划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要严格控制城市规划区、城镇规划区、村庄规划区范围以外的建设用地使用,尽量将各类规划范围以外的现有建设用地指标调整到建设规划范围内。加强业务指导,加强服务,加大推进督查力度,使各镇的思想认识进一步统一、工作重点进一步突出、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促进各镇城镇化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另一方面,扎实推进农民进城进镇居住。围绕“做大规模、完善功能,做美环境、强化服务”的总体思路,加强建成区建设和管理,吸引更多农户进区,重点引导农民加快向规模较大、功能齐全、管理到位的点和镇(城)区集聚。面上所有新建、翻建、拆迁户必须全部进区,严格执行“一户一宅”制度,加快对进区农户原房拆除力度,及时复垦老宅地。高度重视小区的基础设施配套,按照“建设一批、配套一批、完善一批、功能到位一批”的要求,全面提升生产、生活、安全等基础设施的配套水平,逐步将公共照明向农民集居点延伸。继续开展创建合格(示范)居住小区活动,每年各镇(区)争创示范居住小区2个以上,到2012年所有集居区达到合格居住小区标准。继续加大土地复垦力度,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划两个规划的框架内,进一步完善建设规划,加大招商力度,吸引社会资本投资进城进镇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加快镇区农民集中居住区多层住宅楼建设,每年一般镇和重点镇镇区分别新增3万和5万平方米农民集居房,为农民进城进镇居住提供充足的房源,镇区农民集中居住区一律建设多层农民公寓,严禁建设各类别墅或搞变相房地产开发。进一步发挥农民进城进镇激励政策的引导作用,认真落实进城进镇居住的相关优惠政策。(2)大力推进为农服务工程。坚持开放办社,创新体制机制,加强指导服务,强化督查考核,实施以奖代补,加快推进为农服务社建设,构建以村公共服务中心为依托、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和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按照“一个中心、三大超市和八大功能”相配套的要求,促进村公共服务中心充分发挥作用。按照“统一标识、统一服务规范、统一商品配送、统一服务、统一价格指导、统一管理制度”的要求,建立为农服务社的长效管理机制。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新农村流通网络工程建设,大力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充分发挥“品德”、“苏果”、“文峰”、“和盛”、“苏农”等连锁龙头企业的优势,将连锁经营服务网点向农村延伸,推进农村流通现代化。力争2010年底前农村日用品、农业生产资料等连锁经营服务网络覆盖80以上的行政村。保障农用生产资料供应,整顿和规范农村市场秩序,严厉惩治坑农害农行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完善农村路网,健全管理养护体制,将农村公路通达到符合规划的农村集中居住点。加快发展农村公共交通,力争2010年基本实现城乡客运一体化,比全省目标提前两年实现。(3)大力推进农村环境工程。全面建立“户集中、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的垃圾处置机制,加快推进农村垃圾收运设施建设,2010年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无害化处理。按照江苏省至2012年卫生户厕完成率达95的要求,2009年至2012年共完成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23万座,分别为2009年5万座,2010、2011、2012年各6万座的任务,大中型养殖场全面实施粪污沼气治理工程。进一步加大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推广力度,扩大秸秆直接还田面积。推广应用秸秆发电、秸秆饲料、秸秆建材、秸秆汽化、秸秆沼气、秸秆食用菌等综合利用技术,促进一批有影响的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的落户与投产,通过项目带动,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坚持建管并重原则,确保农村河道长效管理机制良性运行,巩固河道疏浚整治成果,实现“底清、面洁、流畅、坡绿、岸净”的河道整治目标。以生态市创建为龙头,重点推进基层绿色创建工程。推广经济实用、维护简便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各镇全面建成污水处理厂,实现农村污水无害化处理。进一步落实污染减排目标责任,严格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环评率和“三同时”执行率均达到100。重点工业污染源治理达标率达100,地表水环境质量达ⅲ类水质或满足水环境功能要求。全面开展清理乱搭乱建工作,杜绝新的违章,建立长效管理制度。积极开展村庄绿化,2012年村庄和农民集中居住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四)关注民生民意,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改善民生,尊重民意,提升社会保障水平,让改革发展的成果普惠于民,不断提高农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指数。(1)大力推进农民健康工程。巩固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逐步提高筹资标准,2012年全市农民参合率保持在99以上。改善农村卫生机构服务条件,到2010年全面完成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建设和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设备配备任务。扩大免费公共卫生服务范围,推进免费婚检落实。加快发展农村医疗卫生事业,政府在重点办好市级医院和每镇一所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基础上,支持村级医疗卫生机构建设,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高农村居民医疗保障水平。广泛开展农村爱国卫生运动。坚持预防为主,加大重点疾病防治力度。加强农村卫生队伍建设,定向免费培养农村卫生人才,建立全科医生培训制度,妥善解决乡村医生补贴和养老保障问题,采取优惠政策吸引技术骨干扎根农村。强化卫生监督管理,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加强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健全完善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加快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世代服务”品牌建设,推进优生优育,稳定农村低生育水平,有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重点实施生殖健康促进工程、出生缺陷一级干预工程、关爱女孩行动、流动人口维权行动、人口和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工程、新型人口文化和生育文化建设等工程。(2)大力推进农村文体工程。以创建文明镇、文明村、文明户为载体,深入开展好“五好文明家庭”、“十星级文明户”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评活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规民约,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实现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树立文明向上的村风民风。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倡导文明生活方式,提高农民思想道德素质。巩固提升镇文化站、村文化活动室配套功能,坚持正常开放,注重功能发挥,形成“一镇一品”;各站每年至少举办1—2个有影响的大型群众文化活动,群众参与率不低于2;展览、演出、培训等单项文化活动10次以上。深入开展送书、送戏、送电影“三送”活动;充分利用农闲、节日和集市等时机,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内容丰富多彩的民间文化文艺活动,让文化成果惠及广大百姓。在继续发展有线电视的基础上,全力推进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工程,着力提高广大群众的幸福指数,2010年基本实现全市有线电视数字化,全面完成全市28万户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建立健全行政推动与社会团体推动相结合的农村体育工作组织网络。大力推进镇(区)届度运动会、外来人口运动会和全民健身月活动,在村(居)继续推进“三百竞赛工程”,努力培育地方健身特色,打造一批镇(区)、村(居)健身品牌。以现有镇、村公共体育设施和场所为依托,在全市组建365个体育健身俱乐部,以体育专业协会和俱乐部为平台促进专项健身活动广泛开展。坚持建设与管理并重,努力提高体育健身工程使用率。深化殡葬改革,积极宣传移风易俗,实现尸体火化率、骨灰进墓安放率和规定区域内零散墓亭迁坟率均达100。(3)大力推进农村社会保障工程。贯彻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原则,健全农村社会保障机制。启动农保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调增农保养老待遇,提高农村居民保障水平,进一步调动广大农民参保积极性。力争到2012年建立起保障水平更高、保障范围更广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并适时逐步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健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完善低保标准增长机制和农村困难农民基本生活消费价格上涨动态补贴机制,实行应保尽保。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将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实现即征即保。继续扩大农民工养老、工伤和医疗保险覆盖面,做好农民工参保人员省内跨行政区域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应保尽保”,大力推进“分类施保”。落实增长机制,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做好救灾救济工作,完善灾情预警制度,落实政府救灾应急预案,加强救灾装备建设,提高对突发性自然灾害的紧急救援能力。加快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建设,加强老龄工作,全面完成农村敬老院“关爱工程”,提高集中供养水平和敬老院管理服务水平。发挥慈善组织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救灾捐赠活动。完善大病医疗救助,确保农村困难群众和重点优抚对象大病得到及时治疗。认真落实适度普惠性的助残政策,实施无固定收入重度残疾人救助办法,提高社会救助水平。按照政策全面推动双拥优抚安置工作开展。(4)大力推进“帮村帮户”工程。加快实施脱贫攻坚工程,深入推进“一户一策”,充分考虑贫困户的经济基础、生产资源条件、生产能力等因素,个性推进,确保实现预期目标。对全市农村人均纯收入低于2500元的人口,积极采取发展生产、扩大就业、提高保障水平、政府和社会帮扶救助等措施,确保2010年年底前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加快助推小康建设工程,进一步整合帮扶资源,组织机关、事业单位、镇(区)域所有规模企业参加“助推小康村建设”和“千企连百村,共建新农村”活动。镇(区)所有村(社区)必须有镇级帮扶单位结对帮扶。市级层面帮扶单位所有在编人员、镇(区)机关和站所所有在编人员、企业管理层人员必须全部结对帮扶低收入农户,实行“一帮一”或“几帮一”。五、以强化领导为保障,创造农村改革发展新优势党管农村工作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重大原则,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根本政治保证。要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加强农村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民主政治建设,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提供坚强保证。(一)强化“党管农村”的组织体系。强化党委领导、政府主抓、人大政协监督支持、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认真履行对“三农”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在政策制定、工作安排、财力投放和干部配备等方面真正体现重中之重的要求。要深刻领会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江苏省十一届五次全委会议对农村改革发展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切实增强做好新时期“三农”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把农村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政策制定、工作部署、财力投放、干部配备上切实体现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战略思想。要从战略高度认识“三农”问题,把工作重点和主要精力放在农村工作上。加强党委农村工作综合部门建设,建立职能明确、权责一致、运转协调的农业行政管理体制。农村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自觉加强理论学习,进一步创新思路,转变作风,提高工作效率。镇(区)领导干部每年至少要有三分之一以上时间深入乡村、深入群众,深入农户、田间,为农民解难题、办实事。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落实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三个体系,确保“三农”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二)构建“强基工程”的联动格局。以加强党员队伍先进性建设和提高领导班子科学发展能力为重点,深入开展“三级联创”活动,大力实施“强基工程”,把镇村党组织建设成为推动科学发展、带领农民致富、密切联系群众、维护农村稳定的坚强领导核心。进一步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充分发挥镇党委在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中的作用。进一步加强新农村干部队伍建设,抓好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创新农村党的基层组织设置形式,推广在农村社区、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和产业链上建立党组织的做法,积极探索农村社区党建工作新模式。深化“助推全面小康社区建设”和“千企连百村、共建新农村”活动,健全党的基层组织互帮互助机制,加快形成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积极拓展基层党组织社会工作职能,发挥基层党组织协调利益关系、化解社会矛盾、做好群众工作的重要作用。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及党费支持等途径,形成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干部报酬和养老保险、党员干部培训专项资金保障机制,建立村干部待遇正常增长机制,切实解决村主要干部养老保障问题,完善离任村干部生活困难补贴办法。进一步加强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健全管理机制、整合工作资源、落实维护费用,促进其作用充分发挥。深化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促进站点建设规范化、建强管理员队伍、落实工作经费、整合、开发教学资源,深入开展学用活动。(三)培育助推发展的中坚力量。继续推进农村综合改革,2010年基本完成镇(区)机构改革任务,着力强化镇(区)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能力。拓宽农村基层干部来源,注重从政治素质强、发展能力强的“双强”型党员中选拔村干部。改革农村基层组织领导班子成员选举办法,2011年全市镇党委集中换届时所有候选人实行“公推”,有条件的实行直选。在普遍实行“两推一选”的基础上,力争所有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实行“公推直选”。探索村党组织书记跨村任职。全面深化大学生村干部“村村有、村村优”,加大大学生村干部选拔、培养工作。开展农村基层干部任职资格、专业技能和学历培训,2012年前使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大专以上学历的达到75%以上。对镇、村主要干部开展集中轮训,着力提高他们领导科学发展、做好群众工作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加大从优秀村主要干部以及选聘到村任职的大学生中考录乡镇公务员、乡镇事业单位人员和选任乡镇领导干部力度。积极开展农村党员干部科技素质培训,完善支部党课、基层党校集中轮训、农村党员冬训等制度。广泛开展党员“双带”、设岗定责、依岗承诺、创先争优等活动,积极构建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工作体系。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做好农民工中党的工作,建立健全城乡一体的党员动态管理机制。做好在优秀青年农民中发展党员工作。大力实施农村“双培”工程,努力把致富能手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致富能手。(四)创造“平安法治”的和谐环境。把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结合起来,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充分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证党员按照党章规定履行义务、行使权利。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定期开展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评议,深化镇党员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以扩大有序参与、推进信息公开、健全议事协商、强化权力监督为重点,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完善镇(区)治理机制,依法保障农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推进村民自治,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逐步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扩大农民在市镇人大代表中的比例,密切人大代表与农民的联系。加强农村法制建设,深入开展民主法制村(社区)创建活动,加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搞好农村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增强农民依法行使权利的能力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推进农村依法治理。深入开展平安法治创建,进一步健全人防、技防、设施防“三位一体”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最大限度地挤压违法犯罪分子作案的时间和空间,保持“省社会治安安全县(市)称号”。加强警务室建设,确保“三村一警”、“一村两员”。加强群防群治组织建设,强化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依法管理农村宗教事务。充分发挥农民群众新农村建设的主体作用,组织广大农民自力更生、艰苦奋斗,依靠辛勤劳动建设幸福美好家园。(五)加强对新农村建设的办点示范。坚持办点示范、点面结合、成片推进的工作方法,继续实施好新农村建设“十大工程”,因地制宜打造各具特色的新农村建设示范片。逐年增加对示范村(片)建设的投入,部门要整合项目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建立和完善领导办点、部门帮村、干部驻村的工作机制,制定出台农村示范村(片)达标考核办法,市、镇、村各级领导要带头办点示范。大力宣传和表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先进典型,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新农村建设。坚持从实际出发,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依靠群众力量探索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路子。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全面把握农村改革发展新情况,研究新问题,创新发展理念、发展思路、发展举措和领导方法。加强对全局性、前瞻性重大问题的研究,科学把握“三农”发展规律,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指导性。认真抓好各项政策与工作的落实,集中力量,每年解决几个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重点问题。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立足自身职能,自觉服从服务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大局。各行各业要坚持深入农村、服务农民,积极参与和支持农村改革发展。大力开展村镇、村企、村校等共建活动,鼓励和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与农村开展结对帮扶和互助合作。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其主体作用,努力改变家乡面貌,创造幸福生活,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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