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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 自愿 诚信 做好群众工作的原则之民法借鉴

平等 自愿 诚信 做好群众工作的原则之民法借鉴

时间:2014-7-2 7:50:41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平等自愿诚信做好群众工作的原则之民法借鉴在教育实践活动中,能否将“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落到实处,干部能否做好群众工作就显得至关重要。笔者认为,做好群众工作要坚持民法“平等、自愿、诚实”的原则,方能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真正做到知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平等原则。《民法通则》第3条规定: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地位平等。任何自然人、法人在民事法律关系中平等地享有权利,其权利平等地受到保护。平等原则集中反映了民事法律关系的本质特征,也集中反映了做好群众工作的首要要求。作为干部也好,作为人民群众也好,大家都享有独立、平等的人格,并且这种平等是以身份的平等为前提,以权益得到平等保护为归宿。在做群众工作时,部分公职人员高高在上、颐指气使、趾高气扬的态度是应该摒弃的,有些干部利已不利群众、肆意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是该唾弃的!公职人员和人民群众尤如天秤的两端,同样的重量,同等的重要。干部要深刻地认识到,人民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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