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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林业局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制度

市林业局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制度

时间:2007-1-26 7:56:11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为了切实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推进办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明确职责,强化管理,制定本制度。一、办理范围1、交办的人大代表在人代会期间对工作的建议,政协在政协会议期间对工作提出的提案;2、交办的人大代表、政协在视察工作时或以其他方式对工作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二、办理程序1、承办。(1)单位收到交办的建议、提案后由办公室统一负责签收、核对、登记,如发现确实不属于本单位办理的建议和提案,在交办后的7个工作日内与督查室协商调整承办单位,不得搁置不报或自行转送其他单位。(2)由局办公室初步提出承办科室,经局领导审定后,在局办公会议上或召开专题会议予以布置落实。(3)科室拟出答复件后,由办公室核稿,分管领导审阅后递交局长签发,签发前须送督办室审核。(4)答复件与反馈意见表由承办科室寄送各代表、和有关单位,并按有关规定立卷归档。(5)如代表、对答复意见不满意的,承办科室和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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