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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权

论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权

时间:2007-1-6 14:53:55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论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权高平市人民检察院菊子[关键词]:公诉权量刑权量刑建议权[摘要]:量刑建议权是检察机关行使公诉权的内涵和细化,是完善审判监督方式的重要途径,这一权利长期以来被忽视,也直接导致了司法实践中的滥用量刑权。本文旨在对此作进一步思考和探讨,希望量刑建议权能在司法实践中予以全面推广。长期以来,刑事审判的量刑权一直被视为人民法院的专项权力,这种完全由法官独立量刑权的格局近年来有所变革,有些地区开始推行将量刑权一分为三,即公诉机关享有量刑建议权,辩护方享有量刑请求权,当然,决定权还在法院。这一举措,引起了社会各界争议,本文试从实践的角度略抒己见,与同仁们商榷。一、现行量刑制度的主要弊端我国自从在审判领域中引进英美对抗式诉讼制度等一些要素以来,庭审中控辨双方的对抗程度大大增强。但是,传统的对抗仅限于控辨双方就被告人有罪无罪、罪轻罪重进行辩解,而对于具体的量刑幅度,则完全由法官掌握,由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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