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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存量房委托买卖合同

贵州省存量房委托买卖合同

时间:2014-7-19 7:26:35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贵 州 省 建 设 厅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监制存量房买卖合同说明1.本合同文本为签约使用文本。签约之前,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或省建设厅政策法规处(08515952717)咨询。2.本合同所称存量房,是指已被购买或自建并取得所有权证书的房屋。3.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4.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后在空格部位填写。5.本合同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买卖双方不作约定的,应在空白行划斜线,以示删除,未删除的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6.在合同签订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所售房屋的有关证书、证明文件(原件)等资料。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住址:联系委托代理人:联系[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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