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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区换发林地林权证工作方案(林业)

白云区换发林地林权证工作方案(林业)

时间:2008-3-30 14:27:49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根据《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和《广东省林地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国家林业局《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广东省林地林权登记换发证工作方案》、《广州市林地林权登记换发证工作方案》等有关规定、要求,为进一步依法稳定林地、林木权属,切实保护林地、林木所有者或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林地林权管理工作有利于林业的发展、森林资源的保护以及调动广大林业投资者的积极性,确立和保障国家林权证的法律地位,维护林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秩序,区人民决定在全区开展林地林权登记换发证工作,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一、基本原则(一)依法登记发证的原则。根据《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以及国家的有关林地林权政策确权发证。林地、林木登记发证后,林地、林权的权利受法律保护。凡是申请登记林地、林木权属的,林地林权登记发证机关必须依法受理。凡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一律视为无效,不予登记发证。凡林地、林木权属仍有争议未经协商取得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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