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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关于申请教研经费的报告

教育局关于申请教研经费的报告

时间:2013-6-12 19:36:06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区:根据《新疆自治区区、地(州、市)县(区、市)教研室工作条例》的规定,教研室是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和上级教研部门的领导下,承担小学教学研究和学科业务管理的事业机构。为了保证教研室工作的正常开展,加强地区小学教研工作力度。根据2001年教研室工作任务,特做经费预算如下。一、经常性教研经费共计:10800元。1、电话费100times12=1200元2、对十年来教研室业务资料建档,购买有关材料费:600元(档案皮、底、盒、照片、书夹、装订机一部)3、常规教研活动。(1)对全区小学进行教学常规检查。(2)语文目标教学评优选拔。(3)数学目标教学评优选拔。(4)其它学科目标教学评优选拔。(5)劳动课教学评选活动。(6)德育论文评选。(7)思品课评优活动。(8)庆六一少先队鼓乐队检阅式评比活动。(9)学前班语言教学评优。(10)对幼儿园示范园的评定。由于过去的教学评优活动没有经费,没有聘请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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