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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查局总结

稽查局总结

时间:2006-1-11 7:23:00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稽查局总结一、集中精力抓好各项税收检查工作,不断加大稽查力度(一)要运足用好《征管法》赋予的各项税务检查权。针对当前税务违法手段不断翻新的特点,要注重在充分运用和综合运用检查权力上下功夫,既要不能有权不用或不敢用,又要防止随意用权或滥用权力。(二)要按照《征管法》“稽查局专司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案件查处”的职能要求,和市局关于加强纳税评估工作的补充意见精神,积极协调各方面关系,把好稽查案源入口关。同时,注重各种稽查情报的收集与利用,进一步做好举报案源和协查案源的管理,瞄准和找准重点(大)案件的案源。(三)要进一步完善分类检查办法。2004年要适当压缩账面检查的面,扩大采用全面检查的方式,同时,要进一步细化明确全面检查方式下应采取的检查手段。对实行全面检查方式的企业,一般情况下采取“账面检查若干检查手段”进行,少数案件如举报专案等还应采取“突击检查”的手段进行。(四)实行与分类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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