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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镇土地使用税综合治税宣传单

县城镇土地使用税综合治税宣传单

时间:2018-8-29 8:58:37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县城镇土地使用税综合治税宣传单为保障我辖区内单位和个人充分履行宪法法律确定的纳税义务,避免因不了解或误解、误读而引发税收违法,现将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相关规定介绍如下(因篇幅限制,具体依据可咨询县地方税务局或实名查询国家税务总局网站):一、开征范围土地使用税开征范围,为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县属城市划分,全域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二、纳税人在县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凡在我区范围内使用土地或者依法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均为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缴纳土地使用税。三、违法责任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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