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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

治理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

时间:2014-7-6 14:45:41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一、为建立健全教育收费领导责任制,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深入治理和严肃查纠各种教育乱收费行为,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二、学校教育收费不得违反国家和省、市有关教育收费的规定。违反规定进行乱收费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三、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应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一)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继续对已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实施收费的;(二)擅自制定或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的;(三)违反规定以赞助费、捐资助教款、建校费等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或实物的;(四)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接受社会服务类代购或服务,或在学生中从事商业性推销活动的;(五)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征订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的;(五)未经承办人拟办、审核人审核,批准人直接作出决定,导致教育乱收费行为后果发生的,追究批准人责任;(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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