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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语言文字工作计划

县民政局语言文字工作计划

时间:2010-10-12 22:26:22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为认真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实现我国语言文字工作目标,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及其健康发展,根据市语委会安排,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文字工作计划。一、指导思想以、和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大力推进普及普通话和社会用字规范化,全面提高我部干部素质,形成我部语言文字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使之与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有机结合,当好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的表率,为实现我区创佳建强奔小康宏伟目标贡献力量。二、工作目标力争通过努力工作,达到郴州市《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为接受市语委语言文字工作检查验收做好准备。具体目标包括:继续积极推广普通话。本局干部在工作中使用普通话率达到100%。在会议发言、对外宣传、发表电视广播讲话、接待省内外同志、参加大型文体、商贸活动、外事活动和其他集体活动中使用普通话率达到100%。继续搞好汉字规范化。局内发布的公文、印章、标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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