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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照射事先告知书

医疗照射事先告知书

时间:2014-7-2 14:57:02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医疗照射事先告知书(本告知书应与申请单一起归档保存)根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医师对患者和受检者进行医疗照射时,应事先告知患者和受检者辐射对健康的影响。本告知书请你认真阅读并签字。放射线是一把双刃剑,在疾病进行诊治的过程中,如防护不当会对您的健康带来影响,当你接受放射诊疗前,请你认真阅读以下事项,并严格执行,将会避免或减少诊疗过程中的不利影响:1.在进行放射检查时,医师应该向患者和受检者提供防护用品;若不提供,患者和受检者有权索要防护用品,以便对邻近照射的敏感器官和组织进行防护;2.医院不应将核素显像检查和射线胸部检查列入对婴幼儿及少年儿童体检的常规检查项目。3.育龄妇女在进行放射检查前,育龄妇女应主动告知医师是否受孕;非特殊需要,受孕8~15周的妇女,不得进行下腹部放射影像检查;4.应当尽量以胸部摄片代替胸部透视检查;5.进行放射检查和治疗时,非患者禁止进入操作现场;因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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