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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区金融政策落实及措施

牧区金融政策落实及措施

时间:2009-11-9 22:42:26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我区金融工作助推“三农”发展西藏金融部门坚持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赋予西藏的特殊优惠金融政策,紧紧围绕农牧区特色产业、增加农牧民收入、加大农牧区有效信贷投入等重点,为支持和促进农牧区经济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发挥政策优势,加大支农投入长期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关心西藏经济社会的发展,赋予了西藏包括金融政策在内的一系列特殊优惠政策。这些政策集中体现了“贷款宽规划、低利率,保险低费率,区别管理、适当补贴”的特点,既为我区金融机构支持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同时也为区内金融业持续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近年来,各金融机构注重发挥特殊优惠金融政策的优势,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确定的经济发展战略,加强货币信贷政策窗口指导,不断调整优化信贷结构,突出支持重点,创新信贷品种,改善服务手段,增加了农牧区有效信贷投入。多种举措并重,破解支农难题各金融机构特别是农行西藏分行坚持走改革创新之路,不断探索和研究解决农牧金融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走出了一条具有西藏特点的信贷支农之路。围绕农牧民贷款抵押担保难的问题,农行西藏分行全面推广《农牧户贷款证》,根据农牧户信用状况,以“金、银、铜”三卡为载体,发放小额信用贷款,成为广大农牧民群众脱贫致富的“助推器”;围绕农牧民居住条件改善,积极做好安居工程贷款工作,为支持农牧民改善居住条件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围绕农牧区信用环境改善,农行西藏分行在全区广泛开展信用乡(镇)、村的建设和评定工作,对评定为信用乡(镇)、村的农牧民适当扩大授信额度,使信贷资金成为激励农牧民提高诚信意识的物质动力,促进了农牧区信用环境的有效改善,实现了信贷资金的良性运行。完善服务体系,提高支农水平近年来,各金融机构立足我区“三农”实际,不断完善服务体系,改进服务手段,提高服务水平,基本能适应农牧区对金融服务的需求。做好农牧区现金供应工作。由于农牧区交通不便,冬季容易大雪封山,为保证农牧区现金供应,人民银行在全区21个县设立了发行基金代保管库,并对县以下不实行现金管理。同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加大农牧区反假货币宣传和工作力度,在农牧区免费发放印有藏汉两种文字的宣传资料,不断提高农牧民群众识假辨假能力,并配合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制贩假币的犯罪行为,维护了农牧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允许周边国家(地区)的外商以合法的人民币资金进行投资,鼓励自产产品的出口。目前,西藏自产产品出口品种由过去单一的羊毛增加到油菜籽、松茸、虫草、活畜等10多个品种,出口地已达70多个国家和地区。做好农牧业保险试点工作。人保西藏分公司按照“政策扶持、商业运作”的模式,在日喀则拉孜县和那曲双湖特别行政区开展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房等险种的试点工作。在试点期间,累计赔款达213万元,让农牧民群众切身感受到了保险带来的好处,培育了保险意识,也为我区农牧业有效增强抵御自然灾害添设了一道安全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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