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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企合作方案

校企合作方案

时间:2013-8-2 7:00:38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为贯彻落实《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15号)的精神,创新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建立技能人才校企合作培养制度,加快培养适应首都经济发展的技能人才,结合本市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充分认识建立校企合作培养制度的意义建立校企合作培养制度目的是建立一种以市场和社会需求为导向的运行机制,利用学校和企业两种不同的环境和资源,采取学校教育与企业生产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加快技能人才培养步伐,全面提升技能人才的综合素质、实践能力和就业竞争力。中办发〔2006〕15号文件提出“建立高技能人才校企合作培养制度”,要求成立高技能人才校企合作培养协调指导机构;明确了职业院校、企业、三方在校企合作中应承担的任务。把校企合作培养技能人才提高到制度层面,是对传统师傅带徒和学校教育两种培养模式的继承和创新。我市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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