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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业服务费收支办法

小区物业服务费收支办法

时间:2009-5-7 6:47:15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小区物业服务费收支办法为把小区建设成一个文明、卫生、相对安全的花园式住宅小区,经2008年1月12日业主委员会扩大会议(邀请部份业主参加)研究决定园小区物业服务费收支办法如下:一.物业服务收费服务项目。物业服务收费项目包括小区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小区绿化带的保养、电费、水费、保安费。公共设施与设备的小修及日常管理。二.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按以往不变: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每户每月50元,有小车用户每户加收50元作为公共场地占有费。三.物业服务收费的实施办法。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约定每月10号前向业主委员会交纳物业服务费。业主委员会委托小区保安服务员莫介强同志收取并交给小区记帐员登记收支情况。四.物业服务费的管理。经业主委员会推荐刘伟同志(六号住户)作为小区物业服务费的管理人:主要负责小区服务费的日常开支,包括服务人员工资,电费,水费及临时费用(绿化带护理等)。重大开支由业主委员会研究决定。五.物业服务费日常支出标准。1保安服务费每人每月700元。2、公用水费按每月10元补偿给供水业主。3、电费及其它费用凭票支付。物业服务费的收支情况由记帐员每季度向全体业主公布一次。保证收支情况公正、透明,接受小区全体业主监督。由于小区业主委员会(含记帐员)完全是自发组织,不获取小区任何薪金报酬,因此请全体业主积极配合做好各有关工作。本办法从二00八年一月起执行园小区业主委员会二○○八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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