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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克的煤矿安全管理

捷克的煤矿安全管理

时间:2008-6-10 11:41:34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一、矿山安全监管、监察体制捷克国家矿山安全监督、监察机构由国家矿务局(cma)和直属的地方矿务局(dma)构成,管理模式为国家垂直管理。1.国家矿务局国家矿务局有1名主席(由捷克共和国任命或罢免)和2名副主席组成,下设7个部门,管理9个地方矿务局。国家矿务局(不含地方矿务局)共有33名专家及34名行政人员。国家矿务局主要有以下职能:(1)对所有采矿行为和方式行使最高监督权;(2)监察采矿企业是否遵守矿山法、国家矿务局法案及其相关规定;(3)对重大事故进行调查;(4)对矿山救援站进行监察;(5)完成作为矿山法领域裁判主体的使命;(6)对采掘地区作综合纪录。2.地方矿务局捷克共和国国家矿务局包括9个地方矿务局。地方矿务局由部门领导、总检察员、地方采矿监察员组成,主席由国家矿务局主席任命或罢免。地方矿务局有109名专家和59名行政人员,其主要职能包括:(1)对企业安全生产及采矿操作安全或采矿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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