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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创安”工作服务“两个率先” 构建和谐社会

开展“创安”工作服务“两个率先” 构建和谐社会

时间:2006-11-29 8:56:16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开展“创安”工作是贯彻、坚持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为公、执政为民,是的本质要求。在和平建设时期,老百姓最大的愿望就是富裕和平安。没有安全感就不会有幸福感,不能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就不能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开展“创安”工作是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治安问题,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及合法权益,乃民心所向,全民所盼,民意所求,代表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率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是我们在新世纪、新阶段的总目标、总任务。实现“两个率先”奋斗目标既要有物质文明的加快发展,也要有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协调推进。只有社会秩序良好,人民才能安居乐业,只有投资环境良好,企业才能平安经营。没有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良好的治安环境和规范的法治环境,“两个率先”的奋斗目标就难以实现。从今年4月份,我街道坚持从实践和服务“两个率先”的大局出发,坚持“打防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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