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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方案

关于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方案

时间:2015-9-3 7:39:35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关于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方案各中心校、中学、县直各学校、幼儿园、各民办学校:为促进安全、卫生、文明、和谐校园建设,根据《衡水市人民办公室关于加强学校管理共建和谐校园的实施意见》(衡办[2007]2号)和《河北省教育厅关于深入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通知》(冀教政体[2006]49号)精神,经局务会研究,决定在全县深入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现对我县各级各类学校提出如下要求:一、建立组织机构,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各学校要把做好创建安全文明校园工作当作成一项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和发展重要基础性建设工作来抓,教文体局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副局长王永强具体负责的领导小组,成员由督导室有关人员组成,负责该项工作的督查落实等工作,各县直学校、中心校、中学、各民办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确定一名副校长主抓此项工作,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自上而下形成“横到边、纵到底”的“创建”工作网络。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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