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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

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

时间:2008-3-29 12:47:03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美术学院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造型、设计、建筑类)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可以少量招收委托培养硕士生”的精神。经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2005年我院将继续招收若干名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现经委托单位(简称甲方),招收单位美术学院(简称乙方),委托培养硕士生(简称丙方)。通过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从2005年统一招收硕士研究生中确定考生为专业研究方向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二、上述委托培养名额列入乙方研究生招生规模之中,报教育部批准后,由甲乙丙三方签订本协议,由乙方发出录取通知书。三、丙方的教学按乙方专业培养方案进行,学制为三年。四、甲方每年需按委托培养学生数向乙方缴纳委托培养费?二万?元/生,并于每学年开学前通过银行汇入乙方。未按时缴纳学费者不予学籍注册,并按自动退学处理。五、丙方入学时,其户口、人事档案、工资关系仍由甲方负责,不转入乙方。甲方负责其工资、福利待遇(包括困难补助、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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