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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建设(修缮)工程项目审计工作规定

基本建设(修缮)工程项目审计工作规定

时间:2006-11-28 18:47:57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基建、修缮经费的使用效益,根据教育部《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教育部教财字(2000)16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修缮工程项目审计的通知》精神,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基建、修缮工程项目审计是指审计部门对学校及学校所属各单位以国家拨款、自筹资金等投资形式进行的基建、修缮(装饰)工程项目进行审计监督。第三条基建、修缮工程项目审计的目的,是为了加强有关单位对工程项目的管理,堵塞漏洞,降低工程造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工程项目的管理水平,保障基建、修缮投资合法、合理使用。第四条基本建设工程及一万元以上的修缮、装饰工程结算都必须进行审计。第五条对基建、修缮工程项目的审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建设资金来源的合规性;建设工程、修缮工程项目开工之前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情况和工程项目建设规模、投资批准情况;建设工程、修建项目建设工程合同内容的有效性、真实性。2、建设工程、修缮工程项目预算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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