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省、市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麻黄碱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曲马多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监管的通知》及《关于开展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生产经营联合专项治理的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麻黄碱的管理(一)药品批发企业销售麻黄碱复方制剂(麻黄碱苯海拉明片、茶碱麻黄碱片,以下同)时,应认真核实购买方资质、查看采购人员本人身份证,并登记身份证号,采购员应是法定代表人签署委托书的委托人,对非委托人,不得进行交易。(二)药品零售企业销售麻黄碱复方制剂时,要对购买人身份证明进行登记,并建立销售记录,记录每一笔销售情况。(三)药品批发企业发现购买方资质可疑时,应报请当地县级以上
公安机关协助核查。二、加强曲马多等特殊药品的管理(一)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品种目录曲马多(包括其盐和单方制剂)和氨酚氢可酮片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凡是不具备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资格的企业不得经营曲马多(包括其盐和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