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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2014年依法行政完善行政行为自律机制,依法接受监督

市教育局2014年依法行政完善行政行为自律机制,依法接受监督

时间:2014-7-13 6:46:02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十)依法公开信息32.按照规定公开信息。(分值0.5分,自评0.5分)33.未按规定全年报送满额依法行政信息12条。(分值1分,自评0.5分)34.做好依法申请公开信息工作。(分值1分,自评1分)35.在高新市教育信息网上及时更新公开的信息。(分值0.5分,自评0.5分)(十一)自觉接受监督。36.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对教育行政执法的监督,向市人大、政协上报了年度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情况报告。(分值2分,自评2分)37.我局的一切行政行为都自觉接受司法监督,从来没有规避司法监督行为。(分值2分,自评2分)38.依法接受专门监督。一年来,我局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监督和行政监察,没有违法违纪问题。(分值1分,自评1分)(十二)处理举报投诉和信访事项。39.40.依法处理群众举报投诉和信访事项,让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感到满意。(分值3分,自评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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