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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福建省森林条例》自查自纠情况汇报

贯彻《福建省森林条例》自查自纠情况汇报

时间:2007-12-28 16:46:57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贯彻《福建省森林条例》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县林业局2005年2月20日县人大:为认真贯彻《福建省森林条例》,增强全社会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意识,实现我县生态环境“五年初见成效,十年再造秀美山川”的宏伟目标,根据省林业厅《关于开展〈森林条例〉执法检查自查自纠的通知》(闽林[2004]策号)、《转发福建省人大关于开展〈森林条例〉执法检查工作通知》(闽林[2004]策号)以及县人大办《关于配合省人大开展〈森林条例〉执法检查的通知》(汀人大办[2004]号)精神,我县组织力量,自2004年9月份开始,进行了《森林条例》执行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森林条例》贯彻执行情况㈠森林资源保护情况1、认真开展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试点工作,着力构建优美的生态环境体系。在200年完成万亩国家公益林界定工作的基础上,今年以来,我们始终把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试点工作作为一项重中之重的大事来抓紧抓好。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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