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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兼并的一般程序

企业兼并的一般程序

时间:2007-1-5 17:37:58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企业兼并的一般程序为:1.双方董事会各自通过有关的兼并收购协议这些决议的内容应包括:(1)被兼并公司的名称;(2)兼并的条款和条件;(3)把每个公司股份转换为续存公司或任何其它公司的股份、债务或其它证券,全部的或部分的转换为现款或其它资产的方式和基础;(4)关于因兼并而引起续存公司的公司章程的任何修改和声明;(5)有关兼并所必需的或合适的其它条款。有关新设(合并)决议,必须载明:(1)拟进行联合的诸公司的名称及拟联合成立的公司名称,即以后被称为新设公司的名称;(2)联合的条款和条件;(3)把每个公司的股份转为新设公司的股份、债务或其它,全部的或部分的转换为现款或其它财产的方式及基础;(4)就新设公司而言,依本法令设立的各公司的公司章程所必须载明的所有声明;(5)被认为对拟进行的联合所必须的或合适的其它条款。2.董事会将通过的决议提交股东大会讨论,并由股东大会予以批准。美国公司法一般规定,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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