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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车辆税收征收管理工作通知

运营车辆税收征收管理工作通知

时间:2014-10-12 22:46:14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车辆税收已逐步成为我县地方税收收入新的经济增长点。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支持地税部门做好车辆税收征管工作,促进我县交通运输业规范、有序发展。二、抓住工作重点,强化税收征管。对交通运输业税收征管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加强征管工作,进一步规范车辆税收各项征管措施。(一)加强税源管理,严格税务登记。凡在我县境内从事公路客、货运输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应向地税部门办理税务登记。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税务部门可不予提供发票。(二)明确征管模式。自2014年1月1日起,我县营运车辆税收由县运管所代征。为简化办事程序,建立优质化服务体系,县地税局在政务中心设立营运车辆税收征收窗口,与交通运管部门联合办公。交通运管部门在“营运证”年检、机动车“二维”、上路稽查等环节实行同步征收。对实行独立核算且账务制度健全、能全面准确核算营运收入的单位,实行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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