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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管理资金信托合同(自益信托类)

指定管理资金信托合同(自益信托类)

时间:2013-7-28 1:14:08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合同编号:?委托人: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与号码:?住所地:邮政编码:?受托人:法定代表人:住所地:邮政编码:根据《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平等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基础上,签订《资金信托合同》。第一条 释义在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释或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1.本合同:指《资金信托合同》及对该合同的任何修订和补充。2.本信托:指根据本合同设立的资金信托。3.信托当事人:指受本信托关系约束,根据本信托合同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的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4.指定管理资金信托:指委托人向受托人交付资金而设立的信托,委托人在信托文件中就信托财产的运用方式、运用项目、运用期限等进行明确指定,由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5.信托计划:指受托人制定的《资金信托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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