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个体防护品,标准定存亡

个体防护品,标准定存亡

时间:2008-6-10 11:39:55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3月31日起,具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企业的年度审核将正式开始,对于众多“劳保”产品企业而言,这是一年中最为关键的一次考验——“存”还是“亡”。个体防护品,标准定存亡统计表明,我国有毒、有害企业超过1600万家,受到职业危害的人数超过2亿;仅2005年,我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类职业病报告12212例,其中尘肺病例报告9173例,死亡966例;各类急性职业中毒事故每年造成直接损失上百亿元。对此,有关专家分析认为,预防职业病,劳保用品意义重大,劳保用品企业更有义不容辞的责任。然而,我国目前的劳保产品情况如何呢?现状亟待规范我国的劳保用品制度始于自上个世纪50年代。当时的相关部门规定,发劳保品是保护劳动者降低劳动伤害的必要措施,要求生产企业必须为劳动者配备相应的劳保用品。但那时的劳保生产企业的产品无非是那些黑胶鞋、线手套、棉口罩、安全帽等等样式陈旧、呆板的那一套“行头”,科技含量很低...
请先登录

>

相关推荐